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职责
一、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独立的开展工作。
二、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支持和帮助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和爱国主义;职业道德和法级教育及其他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配合做好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工作。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按期召开教代会,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大会闭会期间,认真贯彻会的精神,督促检查会议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六、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学校做好送温暖工作,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困难补助,伤病教职工的慰问等工作。
七、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
八、加强女工委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深入教职工中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管理好工会档案工作。
十、加强工会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接收、发展,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一、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十二、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的缴费、审核、报销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干部和“五好文明家庭”工作。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