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研课题及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及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教研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学校科研、教研和精品课程的开发建设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教研立项课题、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标准及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研、教研课题评分标准: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教研项目立项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所选课题对学校发展与建设及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是否具有实际作用
20分
 
课题核心概念界定是否明确,论证是否充分
10分
 
课题设计是否科学,研究方法是否可行
10分
 
课题组力量或分工能否保证课题完成
10分
 
课题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是否具备
10分
 
主持人条件是否适宜承担此课题
10分
 
最终成果是否明确
10分
 
课题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年度科研经费能否保证课题开展
20分
 
合计
100分
 
其他原因(具体说明)
 
 
 
 
 
 
 
 
 
 
 
 
 
    二、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表
评审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课程建设的方向、目标、特色及创新点是否明确。
20分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学术造诣水平、教学能力等是否适宜承担精品课程开发的要求。
15分
 
教学团队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是否合理,有无承担校级或以上教研项目或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发表。
10分
 
教材的选择及教学大纲的制定是否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理论及实习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是否可行。
15分
 
课程建设中的教学课件、实习指导、报告、参考书籍、学生训练等内容是否完整。
10分
 
教学活动中能否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10分
 
实践教学条件能否满足教学要求
10分
 
教学中是否建立有效的教学评价机制
10分
 
合计
100分
 
其他原因(具体说明)
 
 
 
 
 
 
    三、评审程序
1.凡申报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教研立项课题及校级精品课程,均应认真填写《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学研究及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评议书》或《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课题或课程负责人须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职教职工。
2.学校课题或精品课程的评审经系、部报送后,由科研处向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召开课题或课程评审会议,审批课题立项或课程审批事宜。
3.课题评审参照《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教研项目立项评分标准表》,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参照《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表》,采用不计名、100分制评分。
4.参评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结果汇总平均后,凡总分超过80分的评审课题或课程,可列为学校立项课题或学校精品课程,由科研处书面通知课题或课程负责人,纳入学校科教研工作管理。
5.参评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结果汇总平均后,凡总分低于80分的评审课题或课程,学校不预立项,由科研处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并说明不预立项原因。
6.学校不预立项课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课题负责人可自主研发,但所需费用由课题负责人自筹。也可向其它科、教研机构申请立项,立项成功后,可按《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教研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学校提供课题申报、启动等需要学校承担的课题经费。
7.学校不预立项课程,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课程负责人可自主开发,但所需费用由课题负责人自筹。也可向其它教育机构申报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后,学校可提供课程申报、启动等需要学校承担的课题经费。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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